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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人的安全系数
作者:孙贵颂   文章来源:《杂文月刊》   点击数:   更新时间:2007-10-6
  看到河南平顶山市某高校李老师因救人反被诬蔑为肇事者的消息,心里真像是吃了苍蝇一般难受。它让我想到了一个问题,就是我们在救人的时候,要不要考虑自身的安全系数? 
  那是儿子还在读小学时一个冬天的早晨,天气十分寒冷,又飘着雪。我用摩托车送儿子去上学,天还不亮,我开着照明灯。返回时,路过一条小巷,我隐约发现路的左边躺着一个人。车子开过后,我又掉转车头,返了回去,仔细一看,果然是一个中年男人仰面朝天躺在那里,还活着。我一时不知如何是好。看到旁边有一户人家开着门,便走进去,大声问:“门外面躺着一个人,是不是你们家的呀?”屋里走出一位老太太,来到大街上一看:“可不是俺儿子么?你看看你看看,这么冷的天躺在地上,时候长了不冻死也得冻病了啊!”正嚷嚷着,又过来一个人,是她的邻居,我们三个人一起将这个人抬到家里去了。老太太出来送我时,主动告诉我,她的儿子有癫痫病。 
  上班后,我将此事当做谈资说与同事们听。他们大都说我太冒险:“你骑着辆摩托车,去救躺在地上的人,人家要赖你,真是太容易了。”我说哪能呢?同事说:“人心隔肚皮,要是被赖上了,跳进黄河也洗不清。” 
  事后想想,同事们的谨慎是有一定道理的。类似的事情,道听途说的,见诸报端的,并不稀奇。对比平顶山市的李先生,我是多么幸运啊!虽然人家没有写感谢信,也没有送什么锦旗或牌匾给我,要不是写这篇文章,这件事连我自己都忘得像陈糠烂谷子一般了。但我一点也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和难为,这就很欣慰了。李先生本来也是想做一个无名英雄的,可是那位老太太的家人就是不同意,将他视为肇事者,让他赔偿老人的医药费。李先生无奈之下,张贴告示,寻找目击者。李先生的心一定是苦涩的。如果不是在光天化日之下,不是有几位目击者出来作证,李先生就是铁嘴钢牙也白搭,恐怕只有掏银子来报销老太太的医疗费用,做了好事却背了黑锅的份儿。 
  前段时间曾看到过央视的一个访谈节目,一位东北汉子在新疆时,遇到公共汽车起火,他一人救出了60多名乘客。后来,这位汉子生病,下肢萎缩,只能靠双拐走路。他向单位说了当年那段舍己救人的经历,希望能够得到一点帮助,不料却遭到了怀疑。汉子为了证明自己说的话是真实的,抱着残肢,四处奔走,登报,贴广告,寻觅见证人,终于找到了一对母女,她们说当年就是这位东北汉子在火海中拼了命给救出来的。从此,那人才洗掉了身上的不白之冤。当主持人王志问他有什么要求时,那汉子说了一句:“没有什么要求,只要能证明我曾经做过救人的事情,我就满足了。”我看到这个情节时,禁不住鼻子发酸,眼睛潮潮的。 
  有一个韩国青年来中国留学,一次骑自行车外出,在路口撞倒了一位老太太。老太太立马就不起来了。于是韩国学生带老太太到医院检查。大夫诊断后,发现老太太没有受伤,可是老人家仍然不依不饶,要求韩国学生赔偿医疗费、精神损失费、误工费……韩国学生很纳闷,说你并没有受伤啊!可是老太太就是坚决不答应。韩国学生后来将这件事情告诉咱们中国学生,我们的同胞一听,便知道了其中的奥妙。他对韩国学生说:“你应该这么说:‘老家伙,活够了,找死啊!’那老太太肯定乖乖地爬起来走人!”韩国学生于是恍然大悟。 
  可是我想,如果这种情景成为我们生活常态的话,不是很可怕的么?
文章录入:皮皮    责任编辑:皮皮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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